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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021年起中央财政不再补贴部分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6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2021年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截止2020年底,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约5.3亿千瓦,是10年前的18倍。随着产业技术进步、效率提升,近年来新建光伏发电、风电项目成本不断下降,当前已经具备平价上网条件,行业对平价上网也形成高度共识。

《通知》提出,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下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通知》明确,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通知》规定,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在研究制定2021年上网电价政策时,发改委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障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能够实现较好的收益。据测算,在执行各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情况下,2021年新建光伏、陆上风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全国平均收益率均处于较好水平,资源条件好的省份的新建项目、技术和效率领先的新建项目能够实现更好的收益。

该负责人表示,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释放出清晰强烈的价格信号,有利于调动各方面投资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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