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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4月6日合并

3月31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合并主板与中小板将于4月6日正式实施。

深交所表示,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深交所与市场各方一道,按照“两个统一、四个不变”的总体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组织整合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运行模式,推动完成相关指数及基金产品适应性调整,顺利实施技术系统改造,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安排,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就绪。

在两板合并业务规则整合过程中,深交所对交易规则、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高送转指引等7件规则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并废止《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等2件通知,主要涉及删除中小板相关表述、统一高送转定义、调整相关交易指标计算基准指数、取消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等。上述调整安排于4月6日两板合并实施时生效。

另外,深交所明确了关于证券类别、证券代码区间、指数调整、行情展示等相关安排。原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证券类别变更为“主板A股”,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保持不变。在原中小板申请上市的企业已提交的发行申请文件的“中小板”字样视同为“主板”。原中小板“002001~004999”证券代码区间由主板使用,主板A股代码区间调整为“000001~004999”。原中小板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中小板300指数等指数的名称调整自合并正式实施日起生效。深交所请各相关单位在技术系统的交易、行情展示等前端界面不再设置中小板股票专区,并按照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两板合并指数行情展示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行情展示调整工作。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板合并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市场功能、夯实市场基础、提升市场活力和韧性、促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全局具有重要意义。深交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按照“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工作理念,抓实抓细改革落地各项工作,持续完善以主板、创业板为主体的市场格局,充分发挥深市市场功能,更好服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企业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助力资本市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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