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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公司信披违规涉多种情形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案例多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哪些属于高发行为,备受各方关注。随着日前上交所公布2020年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查处情况,对上述问题给出了答案。

    首先,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案件数量不少。据上交所通报,全年共处理相关案件近30单。

    “资金占用是影响财务独立性的其中一种情形。违规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其本质是一种‘掏空’行为,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对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危害,同时,也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太平洋证券首席投资顾问赵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资金占用历来是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自承担责任和风险。

    由于违规担保的隐蔽性以及披露的滞后性,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时有发生。在业界看来,这种行为忽视上市公司的公共性,将上市公司当成自己经营的私人工具,进行资产的拆借,破坏上市公司独立地位,最终损害公司治理结构。

    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实施。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上市公司属于公众公司,涉及到众多中小投资者利益。法律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其中担保事项属于必须披露的内容。为全面落实法律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新担保司法解释对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进行了特别规定,即对决议进行公开披露。

    其次,据上交所通报,2020年,上交所落实“零容忍”要求,共处理财务造假等财务信息披露违规相关案件近20单,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规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9单。

    “少数个别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财务造假行为,长此以往,不仅侵害投资者的利益,而且破坏正常的运行秩序,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对财务造假的公司,加大处罚力度是合乎常理的。”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进一步表示,预计2021年,新的退市制度将提高市场化退市比例,出清“空壳公司”和重大造假公司等“害群之马”,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挥好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提高A股资源配置的效率,形成进出有序的市场运行秩序,助力资本市场健康高质量发展。

    此外,及时整治未履行回购计划或增持承诺的失信行为。据上交所通报,2020年,对于相关主体未完成回购计划与增持承诺,分别处理相关违规11单、9单。

    “对于未完成回购计划与增持承诺相关的违规行为,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上海小郁资产总经理左剑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信息披露是注册制推行的核心,如果市场中充斥着大量似是而非、没有定论的披露信息,如何确保注册制的推进?其次,这种行为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一旦此类违规事件有扩大蔓延的趋势出现,投资者将对上市公司发布的信息真实性产生质疑。再次,这种行为会加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对抗性,这种对抗源自信任关系的丧失,不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最后,这种行为会使投资者利益极大受损。

    “希望交易所的处理,可以使已有违规行为得到应有惩罚,更希望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遏制将来可能发生的违规。”左剑明说。

    联储证券温州营业部总经理胡晓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发布回购与增持计划逐渐增多,体现了对经济、市场、公司的信心。虽然上市公司有回购及增持计划,但不一定会完全实施,出现承诺不兑现的情况,这是上市公司不诚信的体现,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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