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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由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和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组成的课题组在《金融监管研究》杂志公众号上发布了《中国影子银行报告》(下称报告)。由于这是我国针对影子银行的首份官方报告,因而引发业内高度关注。
该《报告》兼顾影子银行国际标准的共性特征和我国影子银行特点,首次确定了我国影子银行的界定标准、范围和分类,对影子银行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定义,并就监管方向与重点提出了设想。
根据《报告》,影子银行是指常规银行体系以外的各种金融中介业务,通常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载体,对金融资产的信用、流动性和期限等风险因素进行转换,扮演着“类银行”的角色。
同时,《报告》将影子银行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影子银行包括同业理财及其他银行理财、银行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委托贷款、资金信托、信托贷款、非股票公募基金、证券业资管、保险资管、资产证券化、非股权私募基金、网络借贷P2P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债权融资计划和结构化融资产品。
其中,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和同业理财、理财投非标债权等部分银行理财、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网络借贷P2P贷款和非股权私募基金等业务,影子银行特征明显,风险相对较高,则属于狭义影子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银保监会课题组的定义,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影子银行,均包括网络借贷P2P贷款。
事实上,自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影子银行就作为此次危机的“罪魁祸首”之一而成为热点话题。与此同时,影子银行也于2008年后在中国得到迅速发展。《报告》指出,到2016年底,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已经相当庞大,广义影子银行超过90万亿元,狭义影子银行亦高达51万亿元。影子银行已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不仅使金融风险不断积累和暴露,违法违规问题日益严重,而且也大大抬高了我国宏观杠杆水平,吹大资产泡沫,对我国经济金融向高质量转型发展构成重大威胁。
不过,经过三年专项治理,目前我国影子银行野蛮生长的态势已得到有效遏制。《报告》披露,截至2019年末,广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84.80万亿元,较2017年初100.4万亿元的历史峰值缩减近16万亿元。
但《报告》同时指出,影子银行不会消失,将和传统金融体系长期共存,不同类型的影子银行的作用和风险水平差异较大,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对影子银行的持续监管体系,将健全统计监测、严防反弹回潮、建立风险隔离、完善监管制度、慎重开展综合经营等五个方面作为监管方向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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