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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交所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及其相关责任人因多次违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且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被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均胜电子(600699.SH)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其中,均胜电子全资子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曾违规将募集资金1.461亿元划转至一般户,用于偿还往来款等非募投项目支出,且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此外,该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员工日常报销款、代垫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员工工资等。
均胜电子还以自有资金代垫募投项目合作方应支付的募集资金。因产业园规划未获得政府审批同意,募投项目合作方北京联东金园拟变更业务合作方式并支付相关款项,而均胜电子的子公司则计划终止原相关募投项目并收回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1月1日,北京联东金园及其关联方未全额退还募集资金相关款项,均胜电子以自有资金2.04亿元代垫,这一行为同样未进行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认为,均胜电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均胜电子及时任董事长王剑峰、时任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俊彧、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朝辉予以通报批评,并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是智能驾驶系统、汽车安全系统、新能源汽车动力管理系统以及车联网技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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