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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晚间,恒大汽车发布公告称,相关附属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地方行政部门进一步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简称“行政决定书”)以及另一份“告知书”。
其中“行政决定书”函件指出,相关地方行政部门认为基于相关附属公司未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因此作出处理决定如下:1.解除其中三份相关协议;2.相关附属公司在收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回已发放的各项奖励即补贴合计约人民币19亿元。
根据“告知书”,作为恒大汽车目前唯一有资质的整车工厂,天津恒大被相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新能源乘用车产品,并进行整改。
相关工厂土地或被强制收回
天津工厂或被责令停产
今年5月22日,恒大汽车曾公告收到相关地方行政部门函件,要求其解除合作协议并退回各类奖励及补贴合计19亿元,并称将与该部门“致函协调”。
最新的情况是,地方行政部门已根据前期要求整理出“行政决定书”。恒大汽车进一步明确,若前述地方行政部门要求最终执行,将导致公司存在相关工厂土地被强制收回,地上建筑物及设备被用于偿还奖励及补贴款的风险,继而对本公司或各相关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在“行政决定书”中,相关地方行政部门认为恒大汽车方面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主要包括:
第一,未按照约定限期在相关地方行政部门所管辖的地区完成设立集团总部、全球研发中心及全球生产基地相关的投资规模、规划产能及年销售目标;
第二,未依期建成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并投产及完成新能源汽车车型的研发;
第三,从相关附属公司的经营状况判断相关协议的目的客观上已无法实现。
对于本次的“行政决定书”,恒大汽车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处理决定如最终执行会对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附属公司已打算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第二份告知书内容,恒大汽车称有“另一相关部门”对其附属公司天津恒大的新能源乘用车产品生产准入条件保持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提出三项需要整改的问题。
上述部门“拟责令天津恒大停止生产、销售新能源乘用车产品,并进行整改”。此外,在整改期间,上述部门将暂停受理天津恒大的新能源乘用车新产品申报,以及新能源乘用车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传送,待整改完成并通过符合满足生产准入条件后予以恢复。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据接近恒大汽车的知情人士透露,天津恒大即恒大汽车天津工厂,是恒大汽车目前唯一有资质但停工已久的整车工厂,而恒大汽车在其他地方的工厂前期也存在各类问题,一直迟迟未能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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