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衡财经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修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多项政策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从源头上提高企业质量,严把上市准入关。对于现场检查,本次增加了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即业界俗称的“飞行检查机制”),受访的投行人士对此评价称“极具震慑”。
此外还包括在检查过程中对撤回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申报即问责,撤回上市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实施,也不影响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下一步将大幅提高现场检查的比例也是业界的广泛讨论,主要考虑的就是同步增加随机抽取的和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使得现场检查的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1/3。此次发布的文件看点诸多,对于投资者所关心的部分拟上市企业“带病闯关”“上市圈钱”“突击式分红”等问题,证监会给出了后续的多项举措。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已经是证监会第六次公开重申“申报即担责”,可见对于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严要求。
近一段时间,证监会对《首发现场检查规定》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发挥现场检查的把关作用,从根本上整治首发企业在检查过程中撤回上市申请的现象。在充分调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证监会完成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修订工作。主要处理情况包括:一是加大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覆盖面;二是将24个月内现场检查多次发现同类问题时从重处理,延长为36个月;三是检查完成前检查对象可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解释说明。对于检查组入场前5个工作日通知检查对象的建议,从必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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