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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各界对此寄予厚望,期待伴随着数据局的挂牌,数据流通利用将更为充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活力进一步得到释放。
信息时代,数据成为重要生产要素,被誉为“新黄金”“新石油”。国家数据局成立前,在制度政策层面已有多项规定陆续出台,为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夯实了制度基础。2020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将数据视为新的生产要素。随后,相关政策陆续出炉。例如,2022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2023年8月,财政部正式对外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推动数据资产入表。上述政策的不断完善,意味着数据从资源到资产的跨越有了制度基础,有望推动数据成为政企报表及财政等收入的重要支撑。
地方层面,也有不少省市公布了相关数据条例。其中贵州、天津、海南、山西、吉林、安徽、山东、福建、黑龙江和辽宁出台了大数据条例,上海、深圳、重庆和浙江出台了数据条例;同时,北京、上海、贵州等多地设立了大数据交易中心(或大数据交易所)。这些实践为数据交易模式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不过,从此前的实践中看,仍有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当前,尽管各地政府均加大了对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但缺乏强有力的抓手进行统筹规划,尚未形成安全、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仍存在“信息孤岛”,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尚不完善;而在相对有限的跨区域实践中,数据共享仍停留在简单的数据上传、可查询阶段,由于各地方、各机构标准不同、关键字符无法匹配,对后续的搜索、利用及再分析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更难以形成标准化的产品和方案。
国家数据局的建立有望解决上述问题。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这意味着国家数据局将从国家层面统一领导和协调数据资源管理。
具体来看,在进一步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和标准统一层面,国家数据局有望发挥重要作用。在经过此前多年各地的“自主探索”后,数据治理将从分散式、碎片化探索进入“统一整合”阶段。为了避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亟待从国家层面建立更加明晰、可操作的制度标准,避免数据产品长期在“非标准化”的状态下野蛮生长,扭转此前“采集端依据不足,使用端滥用权限”的问题。
此外,在数据交易方面,此前各地的实践也暴露出更多问题。例如,数据有效供给不足、品牌数据缺乏。另外在交易环节,还存在数据交易机制不顺畅的问题,数据交易争端难以解决。而目前各地的数据交易场所,只是各地分别探索,并没有从中央层面提出市场体系,可能导致数据交易场所建设的重复,可能存在数据资源流通的割裂和低效等困境。对此,国家数据局可以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重点领域典型数据应用为切入点,加强数据合规监管,督促各方提升数据意识和数据管理服务能力,打造数据产业生态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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