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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证监会披露,万和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监管措施,在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暂停公司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公司总经理杨祺及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内核部门负责人高名柱,投行二部部门负责人陈慎思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根据监管措施决定书,万和证券主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监督缺失,整体内控建设和规范性水平较低。存在内控组织架构不健全、内控部门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建设使用工作底稿电子化系统、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问题,在润科生物、乐的美、真美股份、佳奇科技、华南装饰等项目中,尽职调查明显不充分,但质控、内核未予以充分关注。
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近三年未开展投行条线廉洁从业合规检查,部分岗位人员出现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
证监会指出,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其中多项规定。
为此,证监会表示,对万和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同时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此外,在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暂停公司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而在对三名高管及相关负责人的处罚决定中,证监会表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控部门履职不到位,内控监督有效性不足,未按规定建成并充分使用投行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薪酬考核不合理且存在预发业绩激励等过度激励行为,撤否项目尽调问题突出,质控、内核亦未予充分关注,“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问题严重,同时公司近三年未开展投行条线廉洁从业合规检查,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管理存在不足。
其中,杨祺作为总经理及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高名柱作为内核部门负责人,陈慎思作为投行二部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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