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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设立资管子公司获反馈 监管提出六项问题

日前,《经济参考报》记者从证监会网站获悉,国信证券申请设立资管子公司获得证监会首轮反馈意见。公告显示,证监会此次共提出六大问题,涉及公司投顾业务开展及组织架构、QDII业务人员资格、业务独立经营、母子风险控制指标模拟测算等。比如,公司ABS业务的前台与质控内核分别放在资管子公司和母公司,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业务、资产、财务等“严格分开”和“各自独立经营”。而公司的风险准备金数据测算,其结果的准确性也被监管要求应进行核实。

  具体来看,证监会在公告中表示,根据申请材料,未来资管子公司成立后如有投资顾问业务需求,将开展所有金融机构发行资管产品的投资顾问服务。上述划分方案与证监会要求不一致,请予以完善。此外,要求说明资管子公司未来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管产品投顾业务的具体开展部门,并说明目前是否对机构提供投顾服务以及下一步开展主体及部门。

  同样受到质疑的还有ABS业务的流程划分。公告显示,根据国信证券材料,资产证券化业务未来将由资管子公司开展,母公司不再开展相关业务,但由母公司对子公司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质控和内核审核。证监会表示,上述安排不符合《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应当在业务、机构、资产、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严格分开,各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规定,需完善相关安排。

  在人事安排方面,证监会指出,国信证券拟负责QDII业务的相关中层人员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仅从事QDII产品投资研究工作,从事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的经验不足5年,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申请人应“具有5年以上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资质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的条件。监管要求国信证券对人事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论证。

  在部门架构设置上,证监会注意到资管子公司设立的研究部门有两个,分别为固收研究部和权益研究部。然而,固收研究部为资管子公司一级部门,权益研究部为权益投资部下设的二级部门。证监会要求国信证券就两个研究部门设置差异的考虑进行说明。

  除此之外,在本轮意见反馈中,证监会还对国信证券提交个别数据的准确性质疑。

  公告显示,监管部门请国信证券就资管子公司成立后,母子公司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测算。结果显示,依据2022年12月末数据测算,设立资管子公司前国信证券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为192.18亿元,设立资管子公司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为188.96亿元(即风险资本准备减少3.22亿元)。但资管子公司风险资本准备预计为15.29亿元,与母公司风险资本准备的变动额存在重大差距。

  对此,证监会要求国信证券对上述测算结果的准确性进行核实,并按照最新数据就子公司成立后,母子公司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进行测算。

  此外,证监会还对该公司“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是指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可能导致未来所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的潜在负债)提出问询。公告称,根据国信证券2022年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未决诉讼,但公司提供的说明中称无“或有负债”。证监会要求国信证券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末“或有负债”金额进行评估,并论证是否符合“或有负债不超过净资产50%”的要求。

  公告显示,国信证券需要再30个工作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提供回复,若未能按期回复,可以提交延期申请。证监会在收到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意见反馈。

  此前的2022年9月,公司就将申请设立资管子公司的材料提交至证监会,后来补充材料,于今年3月2日获得证监会正式受理。财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国信证券集合、单一、专项等资产管理业务净值规模1352.30亿元,同比下滑8.41%;实现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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