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衡财经
文:权衡财经iqhcj研究员 余华丰
编:许辉
2018年开始,国内针状焦投资建设加速,至2022年,全球针状焦产能增长至379万吨/年,其中中国针状焦产能272万吨/年,占全球产能的71.77%,中国针状焦生产企业增加至27家。2022年,国内针状焦企业总产能较2016年增长677.14%,而国外针状焦产能较为稳定。
行业企业之一的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益大新材)拟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德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375.9051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使用募集资金15.47亿元用于15万吨/年高端电极前驱体智能一体化项目、年产1万吨特种碳石墨新材料制造与加工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8亿元)。
益大新材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第二大、第三大股东系国有;营收波动大,2020年亏损近亿,超批复产能生产,毛利率远低同行;原材料供应不足及价格波动,供应商现个数参保,其一处罚不断;贝特瑞及中科星城关系匪浅,2020年前五大客户注销两个,存货大增;报告期公司处罚加身。
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第二大、第三大股东系国有
2012年5月,徐金城、蒋俊亮、王惠兰、山东宏河矿业集团嘉祥红旗煤矿有限公司(2017年12月改名为“山东宏河控股集团嘉祥红旗煤矿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和中石大乾泰共同出资设立益大有限,注册资本为1亿元。经过八年的发展后,2020年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益大新材分别与杰瑞股份、中化创新、济宁益同、中福泉州签署增资协议,约定按16.00元/股的价格,诸方分别以货币1.6亿元、9,680.00万元、4,016.00万元、320.00万元认购益大新材新增股份1,000.00万股、605.00万股、251.00万股、2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益大新材第一大股东徐金城直接持有公司20.88%的股份,第二大股东国开基金持有公司10.66%的股份,第三大股东红旗煤矿持有公司9.04%的股份,持股比例均未超过30%,故公司无控股股东。
徐金城、王继银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徐金城直接持有公司20.88%的股份;王继银直接持有公司6.22%的股份、通过同创益大控制公司0.39%的股份;徐金城、王继银的一致行动人中石大乾泰、共兴益大、徐金香分别直接持有公司6.78%、0.29%、0.06%的股份。综上,徐金城、王继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共同控制公司34.62%的股份,徐金城、王继银两人控制权比例较低。本次发行完成并上市后,徐金城、王继银及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降低。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金城、王继银均担任公司董事,共同控制公司。徐金城、王继银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自双方实际持有公司股份起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年,到期各方如无异议,自动续期,每次续期36个月。《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公司决策层面,徐金城、王继银对各项事项的表决意见均保持一致;意见不一致的,应以徐金城的意见为准。若《一致行动协议》未能有效履行或有效期已过,将可能导致徐金城、王继银之间的一致行动执行不力。上述共同控制的风险将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徐金城和王继银2022年年薪为168.92万元,彭莉年薪为131.82万元,靳庆彬年薪为94.73万元。公司第三大股东红旗煤矿曾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涉及金额为1.5亿元。担保时间为2015年至2022年,已经履行完毕。
营收波动大,2020年亏损近亿,超批复产能生产,毛利率远低同行
益大新材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高品质针状焦为一体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高端负极焦、电极焦,下游应用市场主要集中在电池负极材料、石墨电极领域。2020年-202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862亿元、19.355亿元和25.789亿元,2021年和2022年营收增幅分别为96.26%和33.24%;公司净利润分别为-8,902.10万元、1.268亿元和1.878亿元,2020年处于亏损,2022年较2021年增长48.11%。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19年其营收为11.089亿元,净利润为2.64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针状焦、燃料油和沥青销售收入构成,其中,针状焦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73%、49.70%和58.03%。2020年,针状焦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主要受下游市场影响、针状焦价格大幅下降、脱硫精制工艺调试等特殊因素影响。2018年以来,针状焦产能呈现增长趋势,同时2020年下游客户停工停产,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的出口受到较大影响,导致针状焦的价格持续下滑,公司2020年出现亏损。2021年、2022年公司针状焦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均最高。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0元、9,072.30万元和2.43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0%、4.72%和9.50%,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
益大新材针状焦产品为油系针状焦,包括负极焦、电极焦两种产品,总产能达19.50万吨/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针状焦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21%、110.51%和103.22%。报告期内,公司联产品燃料油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0.17%、84.22%和59.20%。报告期内,公司联副产品沥青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37.07%、146.92%和51.64%。报告期内,公司针状焦及联副产品均存在超产的情形,主要系公司产线设计时生产工艺尚不成熟,对生产方案的投入、产出情况预计不够准确。
2019年-2022年1-6月,益大新材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09%、-7.99%、11.89%和15.59%,2020年-2022年公司毛利率远低于同行均值19.56%、23.83%和13.90%。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032.75万元、1,782.55万元和1,734.93万元,占当期净利润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2.83%、14.06%和9.24%。
原材料供应不足及价格波动,供应商现个数参保,其一处罚不断
近年来,我国针状焦产能规模和技术水平发展迅速,但受限于原材料来源分散、产业起步较晚等因素,产品质量稳定性有待提高,与国外先进水平仍然存在差距。国外大型针状焦企业一般与大型、单一供应商直接对接,原材料指标较为稳定,生产出的针状焦品质较高。但我国大部分针状焦企业原材料来源分散,品质不一,需要通过较高的技术对原材料进行处理,以提升进入生产装置原材料品质的稳定性。下游应用行业对新投产的针状焦企业产品评测周期较长,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针状焦行业技术改进速度。
益大新材原材料采购分为直接采购和通过贸易商采购两种方式。直接采购指公司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地方炼厂等石油炼化企业采购催化油浆,主要为卖方报价或买方竞拍的定价方式;此外,公司也通过贸易商向石油炼化企业采购,主要为卖方报价的定价方式。公司对原料品质的稳定性要求较高,通过贸易商采购时,要求原材料来源于指定石油炼化企业并附其原始出厂磅单。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石油炼化之后的副产品催化油浆(沥青、燃料油),制造具有较高价值的针状焦,是循环利用、变废为宝的过程。催化油浆(沥青、燃料油)是公司原材料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采购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89%、94.96%和98.10%,占比较高,催化油浆的充足供应对公司生产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催化油浆供应不足、运输受限等,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催化油浆价格受原油价格、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其变动对公司产品毛利率、业绩有所影响。近年来,原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增加公司对采购成本控制的难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2021年、2022年,益大新材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比例分别为31.74%、35.00%,呈上升趋势。
2021年,中海(东营)石化有限公司、济南实华科技有限公司、榆林市新瑞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进入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仅后者为公司当年新增供应商,查阅公开资料,后者成立于2015年12月,参保人数仅个位数,2019年-2021年分别为5人、7人和9人。
2020年益大新材的第四大供应商迪尔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销售了4,532.38万元,占比3.00%,之后未挤进前五大供应商。而2020年-2022年迪尔集团一直位居益大新材应付款第一大供应商,应付款项分别为1,644.73万元、1,587.15万元和1,293.45万元。从安全生产上,迪尔集团可谓处罚不断。
据(松)安监罚﹝2019﹞043号文件显示,迪尔集团2019年10月21日被松原市应急管理局罚款3万元,其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及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安全生产法。2020年7月,迪尔集团有限公司在为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服务时,其焊工李兴春、刘奎谦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被鱼台县应急管理局罚款壹万元整。
2021年7月26日桓台县应急管理局出具(桓)应急罚﹝2021﹞MQ1043号行政处罚,因迪尔集团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塔吊配电柜无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被处人民币陆仟元(¥6000)罚款。
2021年7月1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出具嘉)应急罚〔2021〕4052号行政处罚,对迪尔集团进行警告,并处1.2万元罚款。迪尔集团在嘉祥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期间,8名特种作业人员(低压电工郭祁锋、王李祥、李仕光、孙现灵,高压电工张传学,高处作业张成荣、王森,焊工张新生)持有的特种作业证均为假证,存在使用非法印制、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贝特瑞及中科星城关系匪浅,2020年前五大客户注销两个,存货大增
2021年2月,徐金城、王继银、孙启兵与贝特瑞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按6.5元/股的价格分别将其持有的益大新材100万股股份转让至贝特瑞,贝特瑞持有股数为300万股。
贝特瑞是益大新材重要针状焦客户,2020年-2022年,公司来自贝特瑞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131.47万元、1.998亿元和2.247亿元,占针状焦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9%、20.92%和15.10%。贝特瑞2021年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和2022年的第二大客户。
近年来,贝特瑞投资建设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年产12万吨针状焦主要用于该项目负极材料的生产。贝特瑞收入规模较大、盈利情况良好,是国内知名的负极材料生产商,虽然该项目生产的针状焦主要用于其一体化项目使用,对贝特瑞其他负极材料生产项目采购影响不大;但如果该一体化项目投产后,贝特瑞其他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减少生产,公司面临销售规模降低的风险。公司是贝特瑞负极焦主要供应商之一,贝特瑞其他供应商的供应规模如果增长,公司将面临向其销售份额下降的风险。
2022年11月,益大新材原控股子公司成都益大完成注销程序。成都益大于2022年4月15日成立,其股权结构为益大新材51.00%、成都聚地35.00%和中科星城14.00%。2020年中科星城向公司采购额分别为5,723.08万元、1.846亿元和3.422亿元,占比分别为5.80%、9.54%和13.27%。
中科星城为上市公司中科电气的全资子公司,益大新材招股书显示,报告期中科星城向公司采购额分别为5,723.08万元、18,461.08万元和34,221.42万元,占比分别为5.80%、9.54%和13.27%。权衡财经iqhcj查阅中科电气的信披年报显示,2020年其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介于3,315.09万元和6,645.26万元间,益大新材理当进入其前五大供应商行列,但并无对应的5,723.08万元采购额。2021年中科电气最接近额度的是第二大供应商,信披为供应商二17,973.76万元。到了2022年最接近额度为供应商三34,198.31万元。
2020年,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淄博瑞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市东港石化有限公司新进入公司前五大客户,均属于公司当年新增客户,令人唏嘘的是,淄博瑞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2日,实缴为0万元,当年即向公司采购4,251.96万元,占比4.31%。2020年和2021年参保人数均为0人,过了两年的2022年9月14日即告注销。
无独有偶,茂名市东港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9日,2017年还未因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0年其以3,558.92万元的采购额成为益大新材第四大客户,占比 3.61%。同样奇怪的是该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8日被注销。
报告期各期末,益大新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43亿元、2.996亿元和4.175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58%、44.83%和34.21%,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如果市场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产品价格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公司存货将发生减值。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614.21万元、148.20万元和147.73万元,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加强存货管理,提高存货周转率,公司将面临因存货跌价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处罚加身
2019年7月,益大新材因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被嘉祥县应急管理局处以5万元罚款。2019年11月19日,济宁市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嘉市监罚(2019)2003):因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公司立即停止充装行为并处罚款1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16万元。
2021年7月12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益大新材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市监罚(2021)61):因公司在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公司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因公司2016年至2017年存在从供应商大连春风石化有限公司、营口节化化工有限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出具济宁税稽三处[2022]18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774,175.99元及相应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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