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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期待已久的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终于启动。2月1日晚间,证监会宣布,近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证监会就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全面实行注册制平稳落地,本次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修订总体遵循两大目标。一是提升主板制度包容性,更好服务注册制下各类型上市企业;二是提高信息披露规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持续监管规则体系。
业内人士表示,主板的定位将更加明确,审核制度得到了优化,信息披露制度逐渐加强,这有利于帮助上市公司简化上市流程,同时又保证了投资者获得信息的公开透明。在充分信息披露基础上,转变为形式审查,缩短了审核周期,有助于减少企业上市排队时间,提升发行效率,减少发行成本。
优化上市条件提升主板制度包容性
本次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同时,针对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吸收借鉴科创板先行先试经验,新增红筹、差异表决权等重大制度安排,完善有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形成统一、公开的监管标准。
其中重要的一条是优化了注册制下主板上市条件。根据证券法规定,精简主板公开发行条件,优化盈利上市标准,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要求。综合考虑预计市值、净利润、收入、现金流等因素,设置了“持续盈利”“预计市值+收入+现金流”“预计市值+收入”等多套多元包容的上市指标,进一步优化企业在主板发行上市门槛。同时,适应性调整重新上市条件,总体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保持一致。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表示,证券法将发行条件中“财务状况良好”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调整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注册制仅保留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必要的资格条件、合规条件,将核准制下的实质性门槛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监管部门不再对投资价值作判断,这是注册制与审批制、核准制的一个重大区别。
与此同时,《股票上市规则》还明确了红筹企业上市和持续监管规定,整合规定红筹企业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在主板上市的具体标准,将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明确的适用标准平移复制适用于主板,符合创新试点政策的红筹企业,可适用“市值+收入”标准。
另外,主板的交易制度也将更加市场化。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同时,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显著提升发行效率
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在前期的实践中,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引入更加市场化的制度安排,对新股发行的价格、规模等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显著改善了审核注册的效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在此次沪深交易所发布的配套规则中,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披露要求,结合审核监管实践,进一步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安排,审核类规则增加“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等信息披露要求,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可读性。
具体来看,沪深交易所相关配套规则新增要求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时穿透披露,规定高管参与的专项资管计划减持战略配售股份的披露义务;强化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核查、公告披露、停复牌等要求;对于披露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后出现相关媒体报道、传闻,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求在上市首日刊登风险提示公告,进行说明澄清并提示风险。
中金公司研究部策略分析师、董事总经理李求索认为,注册制本质上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制度,让市场选择真正有价值的企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李求索表示,注册制下,IPO定价更加合理和市场化,未来有望进一步优化定价模式,新股发行效率将进一步提升。
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注册制下,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更为重要。“实行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不是谁想发就发。”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守板块定位,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交易所等各层面责任,严格审核,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
具体来看,交易所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即担责”调整为“申报即担责”,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引导市场各方归位尽责。同时,进一步明晰中介机构责任,将保荐人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全面核查验证”要求调整为“审慎核查”。此外,总结实践中运行效果良好的现场督导制度,扩大督导对象范围,由保荐人扩展至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并明确其配合义务。为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更好地履行责任,在审核规则中进一步明确审核过程中的日常工作措施。
“实行注册制要充分考虑我国市场主体尚不成熟、诚信法治环境还不完善的现实情况,发挥好政府应有的作用。”赵锡军表示,注册制下审核工作更加严格,主要通过问询来进行,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同时,综合运用多要素校验、现场督导、现场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监管执法等多种方式,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王曙光表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对投资银行作为保荐机构的履职尽责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投行应自觉提高站位,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资本市场改革,打造适应全面注册制的核心能力,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一要勇于担当服务国家战略的“领头羊”,自觉肩负起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使命;二要注重立身之本,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三要维护市场稳定,积极引导长期资金入市;四要坚守底线,持续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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