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衡财经
本报记者 吴晓璐
见习记者 毛艺融
1月13日,上交所官网披露2022年沪市上市公司纪律处分情况。去年,沪市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工作紧紧围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主题,落实“治乱”要求,聚焦“提质”目标,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注重保持监管温度,聚焦重点监管领域,维护资本市场“三公”秩序。
2022年,上交所针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年共发出纪律处分决定186份,同比增加21%,发出书面警示决定189份,同比增加17%,发出口头警示322次;涉及上市公司224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03人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898人、一般股东81人次。
上交所表示,2022年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违规行为,实施有效惩戒,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从举措来看,具体包括持续加大惩戒力度、从重惩处恶性案件、从严追究“首恶”责任、对科创板违规抓早抓小等。
在坚持“零容忍”打击违法违规的同时,上交所也更加注重平衡监管的力度与温度、效率与公平,区分违规行为发生背景、主观恶性、违规后果和整改情况等,依法依规予以实事求是处理,防止监管中的“一刀切”。具体包括合理考量疫情影响因素、稳妥衔接风险化解进程、充分考虑整改实际效果、重点关注履职情况等。包括合理考量疫情影响因素,稳妥衔接风险化解进程,充分考虑整改实际效果,重点关注履职情况。
上交所表示,2022年度沪市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工作持续贯彻“治乱”“提质”目标,聚焦财务造假、违规担保、定期报告披露中的董监高履职、退市公司违规行为和中介机构履职情况等领域,予以重点规制,切实回应市场关切。具体来看,相关领域的违规行为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财务造假手段隐蔽、追责严厉。2022年,针对财务造假上交所共作出公开谴责6单,同比增加50%,公开认定14人,同比显著增加,相关公司均被出具行政处罚,主要责任人被市场禁入。这类案件中,一是长期持续性、系统性造假;二是资金经过多次周转循环;三是造假链条完整,存在上下游及相关机构的配合行为。
第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整改成效明显。2022年,上交所共作出公开谴责22单,公开认定14人,通报批评15单,监管警示14单。目前,沪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得到大幅改观。2022年处理的案件中,共有39家公司在限期内彻底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整改率近80%。
第三,定期报告不保真中董监高履职情况各异。部分董监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甚至不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以此规避法律责任,全年共处理12单。
第四,退市公司违规高发且性质严重。2022年以来,上交所对退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坚持“退市不免责”的原则,并予以严肃处理。2022年被上交所强制退市的18家公司中,有14家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占比78%。同时,在强制退市公司中,10家公司存在3项以上违规,涉及违规数量较多。
第五,中介机构“看门人”意识仍待提升。在2022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查处中,还涉及个别中介机构存在未勤勉尽责、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同步给予自律监管惩戒。2022年度,共作出通报批评2单、监管警示3单,涉及3家中介机构的保荐代表人6人次、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3人次。
上交所表示,2023年,随着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沪市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工作将继续聚焦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目标,持续落实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贯彻落实“零容忍”“三及时”要求,从严打击重大恶性违规,稳妥处置复杂疑难案件,重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应对资本市场监管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力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编辑 李波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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