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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以来10余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

5月25日,ST热电发布公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

  ST热电并非孤例。记者梳理发现,5月份以来,至少已有11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因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除ST热电之外,还有未来股份、*ST凯乐、中化岩石、延安必康、泽达易盛、合众思壮、国投中鲁等,其中部分公司甚至无法按照规定按期披露2021年年报。

  除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外,各地证监局也“亮剑”,针对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开出罚单。

  5月24日,深圳证监局披露对冰川网络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和国、财务总监董嘉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据公告,冰川网络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能合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违反相关规定。

  同日,大连证监局披露,针对ST热电2021年年报披露中暴露的问题,对ST热电及其控股股东大连热电集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积极解决占用资金问题,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保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4月份以来,超过30家上市公司收到当地证监局的警示函,大部分涉及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近期,不少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或者收到监管警示函,现象较为密集,或与4月底前年报密集发布所暴露诸多问题有关。”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良分析称。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亚中律师表示,当前,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注册制稳步推进的背景下,监管理念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更加侧重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对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预计后续还会有更多类似因信息披露而被采取措施的情形出现。

  对此,谢良认为,上市公司董监高及控股股东等“关键少数”应加强对新证券法的学习,强化意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上市公司董监高在提升合规意识的同时,还应加强与监管部门及法律顾问的联系沟通,避免在信息披露方面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保障投资者利益。”佳都科技董秘徐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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