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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券商因交易系统问题被监管处罚。
4月7日晚,北京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北京证监局指出,首创证券于2021年5月18日发生集中交易系统部分中断,影响交易时间合计约20分钟,该事件达到较大信息安全事件标准。同时,首创证券在第一次报告中未如实报告应急处理不当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首创证券采取责令整改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首创证券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事件,在事件发生后,公司立即成立了应急处置及整改工作小组,在北京证监局要求下完成了该事故的自查和整改。”
“公司发生的交易系统故障属于偶发事故,在处理过程中也确实有经验不足的地方。下一步,公司将按照北京证监局相关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全面自查,尽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该人士进一步指出。
交易系统中断20分钟,应急处置过程中“删档”,被责令改正
北京证监局指出,首创证券于2021年5月18日发生集中交易系统部分中断,影响交易时间合计约20分钟,按照《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2〕46号)第十二条规定,该事件达到较大信息安全事件标准。
“事后经我局调查,发现你公司信息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删除相关日志及数据库信息,且未进行备份,导致始终无法确定本次信息安全事件的真实原因,公司在第一次报告中未如实报告应急处理不当的情况。”北京证监局进一步指出。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首创证券在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对方面存在缺陷,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2号)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整改的行政监管措施。首创证券应对信息安全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切实提高系统运维保障能力和故障原因排查能力,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技术人员培训,确保其履职能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北京证监局强调。
据了解,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对“较大事件”进行了定义:即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集中交易系统或者网上交易系统全部中断、部分中断,影响交易时间累计在5分钟以上的;第三方存管系统、融资融券系统全部或者部分停止运行,影响业务时间累计30分钟以上。
回应称:“属偶发事故,已完成自查整改,尽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于本次交易系统的事故情况,首创证券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公司发生的交易系统故障属于偶发事故,在处理过程中也确实有经验不足的地方。”
“事故发生后,公司高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管要求进行严格内查,主动处置并落实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力争类似事件不再发生。”该人士进一步指出。
首创证券相关人士同时指出,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事件,在事件发生后,公司立即成立了应急处置及整改工作小组,在北京证监局要求下完成了该事故的自查和整改。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北京证监局相关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全面自查,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管理及信息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信息系统运维能力,尽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上述相关人士说。
此外,该人士强调:“本次事件是偶发事件,影响范围有限。目前公司经营管理一切正常,所有工作都在正常推进中。”
券商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并非个例
近日,出现交易系统故障情况的券商并非个例。
3月14日早间,“招商证券崩了”出现在微博热搜榜上。有网友表示,招商证券系统买不了、卖不出、撤不了。
3月15日,招商证券回应称,前一日的故障系集中交易回报系统出现处理延迟等故障,导致部分客户未能及时收到成交回报信息、撤单交易受影响。“我们立即调动资源,紧急排查,反复验证、测试,故障已排除,系统服务恢复正常。”
因在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应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招商证券被深圳证监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4月4日,深圳证监局表示,经查,招商证券在2022年3月14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变更管理不完善,应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依据《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进一步指出,招商证券应进一步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的统筹规划,充分了解系统架构及内部运行机制,强化研发、测试、上线、升级变更及运维管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数量配置,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同时,你公司应对此次事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深圳证监局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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