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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4月1日公布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这些案例包括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操纵股票价格案,内幕交易案,拒绝、阻碍调查案等多种类型。案件涉及主体既有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也有中介机构等。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宜华生活、广州浪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华晨集团、永煤控股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时任中恒电气董事长对抗证监会执法人员调查案等在列。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聚焦关键领域,突出重大案件,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了执法威慑力,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对于“零容忍”,不仅说到做到,而且从严从重。
严打信披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始终是证监会稽查执法工作的总基调。在此次公布的案例中,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数量最多,其中包括宜华生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广州浪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龙力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等一批市场关注度颇高的案件。
证监会强调,监管部门将持续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等信披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
华晨集团、永煤控股、胜通集团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等成为“典型”。证监会指出,债券发行人通过编造虚假财务数据骗取债券发行资格,严重破坏债券市场信用基础,必须严肃查处。债券发行人应当如实披露重要信息,不得掩饰实际偿债能力,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
审计机构不得“走过场”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渐行渐近,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监管部门始终紧盯履职尽责不到位、屡次涉案违法的中介机构,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正中珠江、瑞华所、海通证券未勤勉尽责案,蓝山科技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现身证监会此次公布的案例。证监会强调,审计机构应当保持职业怀疑,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不得进行“走过场”式的审计。
此外,证监会表示,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方针,切实加强执法协作,持续保持对操纵市场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力度。陈某等人操纵中昌数据股票价格案、李某等人操纵“金逸影视”股票价格案等也进入证监会此次公布的案例。证监会提醒,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合规提升企业价值,坚守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披露虚假信息、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四条底线”。
内幕交易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损害投资者信心,监管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中程租赁内幕交易*ST新海股票案、杨某等人内幕交易鲁商置业股票案等在列。
此外,证监会还披露了私募基金管理人严重违反信义义务的广州基岩违法违规案,以及朱某拒绝、阻碍调查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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