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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央行网站10月9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日前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国际会议上表示,在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应对方面,中国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的“短板”,陆续出台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措施。
易纲强调,在此过程中,始终秉承以下三条理念:一是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互联网经济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二是不断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促进公平竞争。三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数字领域强化科技创新国际合作。
“相关举措集中体现为三条监管实践。”易纲说,一是金融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二是建立适当的防火墙,避免金融风险跨部门、跨行业传播。三是断开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防止“数据-网络效应-金融业务”的闭环效应产生垄断。
在审慎监管方面,2020年9月,我们建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开展金融业务的平台公司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将集团内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活动的机构全部纳入金控公司监管。这有助于落实金融业务与科技服务相隔离的要求”。易纲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实施并表管理,规范关联交易,加强审慎监管。
在强化反垄断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方面,中国在2021年出台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针对平台公司在支付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开放封闭场景,在支付方式上给消费者更多选择,从而为中小企业创造发展空间。未来,将发挥好与反垄断部门的监管合力,遏制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垄断行为,积极应对算法歧视等新型垄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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