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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和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进行探索。
来源: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网站31日发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893号(农业水利类081号)提案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地区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围绕保障农户住有所居、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北京召开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104个县(市、区)以及3个地级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农业农村部强调,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进行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同时,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监督管理,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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