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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食品标识标注,《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内容,食品标识不得标注。
眼下,许多食品包装上都标注有“零添加”“无添加”等字样。在一些消费者看来,这类食品食用起来更安全放心。殊不知,这不过是厂家使出的障眼法。
目前,市场上食品宣称“零添加”的主要有两种,一是生产标准中允许添加而不添加。这种情况多是厂家使用其他替代方法,未必更健康安全。比如,有些标注“不含防腐剂”的食品是通过添加大量盐和糖实现长期保存的,经常吃这样的食品会带来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风险,对人体的危害可能超过合法添加的防腐剂。二是未添加非法添加剂。一些添加剂本来就不属于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应该出现在食品中,如果刻意标注,不仅多此一举,还会误导消费者。
事实上,现代食品工业离不开食品添加剂,真正“零添加”的加工食品几乎不存在。一些厂家故意“突出其无,回避其有”,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还对同行产品形成了不正当竞争优势。此外,有的厂家标注“不添加”“零添加”后价格水涨船高,让消费者当了冤大头。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堵住了厂家玩文字游戏的漏洞,也有助于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并非洪水猛兽,需要防范的是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只要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仅不会危害人体健康,反而有利于食品外观、口感及保存。
(作者单位: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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