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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

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对金融事业的领导,坚持牢牢把握金融事业发展和前进的方向,不断探索金融支持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正确道路。革命战争时期,党领导下的红色金融事业萌芽与发展,促进了红色政权的诞生和壮大。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下的金融工作支持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取得了丰富经验。改革开放后,金融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重要组成部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金融体制逐步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转型,金融作为经济血脉的作用不断凸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系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金融发展史,记录了我国金融事业从无到有、由弱变强、对内对外双向开放逐步扩大、影响力不断提升的奋进历程,印证了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事业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

  一、党领导金融工作的探索、发展与改革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红色金融服务革命斗争、根据地经济和工农大众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认识到金融工作的重要性,指导促成红色金融萌芽。从大革命时期,我们党逐渐形成发展独立自主具有工农属性的金融机构的思想,建立了农民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将广大农民从高利贷等剥削性质的金融关系中解放出来。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我们党认识到要利用货币关系来发展根据地的商品经济,金融工作主要服务于根据地经济和政权建设,确立了摧毁旧货币机构和建立新货币机构的思想。随着各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为统一财经政策,中共中央就发行新的统一的货币事宜及时作出部署。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告成立,向社会发行人民币,建立了初步统一的货币机制,为开创新中国金融事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支持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国家经济建设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针对兴风作浪的投机资本,党和人民政府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有力的经济措施,结束了国民党统治时期自抗战以来让人民深受其苦的恶性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的局面,为安定生活、恢复和发展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接管官僚金融资本、建立公私合营银行以及对旧有私营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国家确立了“大一统”的中国人民银行体制。人民银行既承担货币发行、金融管理等中央银行职责,也为国民经济各行各业提供商业银行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聚集资金、提供支持。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金融体制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转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部分专业性银行先后从人民银行分设出来、恢复成立。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形成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各类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并形成了在金融市场中相互竞争的局面。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发展海外金融业务,加强国际金融合作,逐渐摆脱外汇资源短缺状态,外汇储备规模2006年以来稳居世界第一。金融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形成了以《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为核心,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重要内容的金融法律制度框架。改革开放使我国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调控和监管体系,成功应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我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党全面领导金融事业进入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金融系统加快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大力推进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和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推动金融事业进入新时代。

  (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做好党领导金融改革发展的战略性布局

  决策部署金融重大改革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面系统论述,牢牢把握了现阶段金融运行的内在规律,阐明了金融领域的根本性战略性问题。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释放信用违约风险、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遏制非法集资蔓延等提出明确工作要求。2017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以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上部署了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等一系列重大金融改革措施。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要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规划统领金融改革发展。党领导金融部门编制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为建设现代金融体系作出顶层设计。2012年人民银行发布《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2011—2015)》,2018年印发《“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2016—2020)》,组织起草“十四五”金融规划。这些规划作为明确金融发展方向、描绘金融发展蓝图、确定金融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指导性文件,充分发挥了党领导金融事业“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重要作用。

  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为优化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监管协调,2017年7月党中央决定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的重大事项,强化监管协调与监管问责,加强对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的指导,明显提升了金融监管权威性和有效性。明确金融事权主要在中央,由人民银行承担金融委办公室职责,并建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和省级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

  (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金融系统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贯穿于金融工作全过程,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共生共荣。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完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进一步拓展科技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2020年末,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11万亿元,同比增长46.7%。坚持协调发展理念,强化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金融支持。运用金融手段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不断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健全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从无到有,不断取得新进展:绿色信贷政策框架逐步完善,绿色债券规模稳步扩大,存量规模在全球保持领先;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制度化、系统化水平不断提高。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各类金融机构平等竞争、双向开放的金融体系加速形成。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构建特色普惠金融体系。党中央将“三农”、小微企业等群体的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在金融领域明确发展普惠金融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发展战略。通过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涉农金融机构改革、推动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强化金融市场支农功能、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区域金融改革试点等措施,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建立完善现代普惠金融体系,切实推进共同富裕。

  (三)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广泛、多元,党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金融工作实处,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加大金融防疫保供力度,全力支持“六稳”“六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人民银行加大金融防疫保供力度,全力支持“六稳”“六保”,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出台了一系列力度大、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取得了超出预期的调控效果,支持我国率先控制住疫情,率先复工复产,率先实现经济全面复苏,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创新金融扶贫体制机制,有力支持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坚持把金融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大任务,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倾力做好金融扶贫和定点扶贫大文章。健全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和组织体系,构建金融大扶贫格局。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增强金融机构扶贫开发能力。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优化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扶贫可持续,有力支持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持续深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宏观审慎评估(MPA)等政策工具的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计激励相容原则,根据新发展阶段的需要动态调整支持重点,提高金融支持措施的直达性、精准性。利用定向调控、精准滴灌等方式,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呈现“量增、价降、面扩”的良好趋势。

  健全完善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的要求。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完善房地产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抑制流动性过度流向房地产,推动金融资源更多配置到实体经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

  面对国际环境愈趋复杂,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中美贸易争端加剧等不利局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一轮开放“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金融开放。2018年以来,金融领域集中推出超50条开放措施,大幅扩大各类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不断深化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金融机构准入方面,推动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不仅取消了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还取消了企业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给予外资国民待遇。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方面,不断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加友好、便捷的投资环境,股票发行注册制稳步全面推进,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取得实质性突破,沪港通、深港通、沪伦通、债券通相继推出,会计、税收和交易等配套制度不断完善。2020年末,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达3.3万亿元。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对标一流国际金融中心标准,加快建成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中心、人民币金融资产风险管理中心、金融科技中心、优质营商环境中心和金融人才中心。人民币国际化方面,人民币成功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人民币成为第五大国际支付货币、第五大国际储备货币。

  (五)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自我革命,主动消除金融隐患,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出台资管新规并给予适当的过渡期,影子银行风险得到初步治理。重点金融集团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得到有序处置,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和外部冲击风险得到严密防控,金融反腐治乱形成震慑。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交易等存量风险大幅压降。加强对网络平台企业的监管,防范平台企业金融活动存在的垄断和监管套利、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带来的风险。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组织协调机制,通过洗钱风险评估、反洗钱分类评级等多种形式防控洗钱风险。完善问题金融机构市场化处置和退出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更好发挥风险约束和正向激励作用,加强风险监测和早期纠正,推动发挥存款保险处置平台作用。明确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提高债券违约处置效率。

  三、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宝贵经验

  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历程,深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宝贵实践经验。回顾百年奋斗征程,探究其历史启示,对于坚定不移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推动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始终紧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体现党的主张

  金融工作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的开展和国家战略的实施,致力于解决党和国家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系列现实难题,为党的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持。“钱袋子”在革命斗争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通过“扁担银行”“马背银行”等形式发展生产、整顿货币、打击伪钞,有效打破了敌对势力对根据地的经济封锁,为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物资保障。新中国成立后,党对经济金融工作坚强统一的领导,基本实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坚决治理恶性通货膨胀,从根本上稳住了物价,快速恢复了社会经济秩序。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历史证明:金融工作必须充分依靠和发挥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优势,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体现“四个意识”、彰显“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金融为民

  金融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福祉息息相关。人民是中国金融业最鲜明的政治底色,彰显着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红军赶在撤军前,通宵达旦把流通在群众手中的“红军票”兑换回来,到抗日战争时期“保护人民财富、发展生产”,再到解放战争时期稳定市场、恢复经济,党领导下的金融事业始终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路线。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与效率全面提升,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小微、扶贫、绿色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强大资金保障。金融宏观调控坚决守住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维护物价总体稳定和汇率基本稳定,不让老百姓手中的票子变“毛”了。历史证明:评判金融工作的好坏,最关键要看是否有利于广大人民的利益,是否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否经得起市场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三)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深化金融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形成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这种金融体制有利于动员社会资金,集中资源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项目,符合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改革开放初期,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先后恢复和设立了4家专业银行,开始打破单一的、“大一统”的银行体系。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党中央十分重视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为维护金融稳定,决定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进入新时代,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工作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成立了国务院金融委,人民银行承担了更多的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职能和履职手段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这是党中央针对我国金融监管缝隙较大、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积聚的突出问题,在吸收借鉴国际金融改革经验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历史证明:金融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深刻认识和把握金融本质和运行规律,在符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外部经验,进行创造性实践,才能确保金融业发展处于正确轨道。

  (四)始终坚持法治化原则,尊重市场规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遇到一系列风险挑战,在党中央领导下,始终按照市场思维办事,始终坚持法治化原则,尽可能不做少做行政干预,确保总体进程不断向前发展。比如,商业银行改革中,我国陆续实施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巴塞尔Ⅰ至Ⅲ、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等会计准则和审慎监管制度,通过引入市场化规则建立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强有力约束。做好金融支持抗疫,按照市场化、直达性和普惠性的思路,创设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使货币政策带来的资金和实惠通过银行直达需要支持的企业,将对银行的激励力度与其政策执行力度挂钩,避免以宏观经济管理之名直接干预金融机构经营。处置问题金融机构中,每个环节都做到严格依法合规,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强化市场纪律,积极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处置机制逐步建立。实践证明:尊重市场规律和法治精神是做好金融工作的制胜法宝。金融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才能解决好金融改革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

  (五)始终重视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风险

  党中央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风险问题。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需要客观地看待金融风险,金融改革开放不可避免地要冒一定的风险,关键是看我们的驾驭能力。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党中央坚决支持香港抵御外部攻击,坚持人民币不贬值,成功维护了香港的繁荣稳定。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由于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问题叠加,加上外部环境变化,我国进入金融风险易发高发期。面对严峻的风险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敏锐判断、统筹谋划、亲自指挥,金融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金融委决策部署,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基本方针,采取一系列行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关键进展。历史证明: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牢记这一初心使命,应对好金融领域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方能保证金融事业与国民经济共生共荣、稳中有进。

  百年党史是一部党领导人民不断创造经验、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开拓奋进的发展史。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金融事业,历经了革命、建设、改革等历史时期的淬炼。以史为鉴,抚今思昔,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艰难险阻的重要法宝,唯有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坚定不移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矢志不渝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事业行稳致远,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来源: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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