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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孟珂
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下称《规定》)已于2021年7月19日起施行。《规定》根据近年来市场发展变化的现实情况,完善了禁入对象的涵盖范围。
《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网站数据整理,今年以来截至7月19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共发布18张市场禁入决定书,合计41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8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行为恶劣的证券违法违规人员,终身禁止其从事资本市场业务具有合理性,能形成最强的威慑效果,让更多证券市场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资本市场秩序。随着《规定》的落地及监管的加强,市场禁入罚单数量或将进一步增多,有利于市场不断走向合法合规。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的禁入决定书中,被禁入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证券从业人员非法控制使用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从中获利;二是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或财务报表的审计存在缺陷;三是相关披露事项刻意隐瞒,未履行告知义务,直接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四是从业人员在QQ群发布现场检查所涉及的检查内容,组织营销人员删除与客户的聊天记录以及制作的聊天截图等资料,导致检查基础数据丢失,严重影响检查工作的继续进行。
“《规定》的实施,是当前国内证券市场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的标志,通过剔除扰乱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进而达到净化投资环境的作用。”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少部分人利用信息不对称或者资金优势实现非法牟利,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禁入措施的实施正是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体现。
适用情形方面,《规定》明确将信息披露严重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列入终身禁入市场情形,同时,明确交易类禁入适用于严重扰乱证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公平的违法行为。
在何南野看来,明确适应情形,一是可以让法律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对市场各类行为具有更强的指导性;二是防止禁入处罚被扩大使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对于市场而言,对多类非法行为采取禁入措施,将有效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有效震慑这些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有利于引导梳理正确的价值投资理念,形成良性循环,推动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陈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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