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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推动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中发挥更大作用,7月19日,科技部公布《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份由科技部、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3个部门印发的文件指出,未来院士增选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措施》明确,在“十四五”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要坚持性别平等、机会平等,为女性科技人才成长进步、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环境,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女性科技人才。
《措施》对女性科技人才在职业发展中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改革推进,围绕培养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等 6 个方面,提出了 16 条务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事实上,早在2011年,科技部和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推进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女性科技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能力显著提升,在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工程实践等各个方面作出杰出贡献,充分彰显出巾帼力量。
科技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科技工作者中女性占比约45.8%,但随专业技术职务提高,女性占比逐级减少,女性科技领军人才匮乏,“剪刀差”现象较为突出。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女性占比分别为6%和5.3%。有关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学者中,女性占比仅为10%左右。
“但从总体上看,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仅是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仍较为缺乏,女性科技人才在职业发展中仍面临瓶颈问题,生育友好型科研环境也有待提升。
为此,《措施》提出,国家人才计划适当放宽女性申报人年龄限制,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鼓励提名更多优秀女科学家作为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女性优先入选。推动落实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退休政策。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政策,符合条件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年满 60 周岁或年满 55 周岁退休。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允许女性科研人员因生育或处于孕哺期延长结题时间。
针对女性科技人才肩负家庭和生育压力等现实问题,《若干措施》则通过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实行弹性工作制,以及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等,切实解决女性科技人才的后顾之忧。不仅如此,《若干措施》还提出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研究建立女性科技人才数据指标体系,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动态掌握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状况。
“《措施》以充分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提升政策的系统性、精准性、可行性,主要政策突破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女性科技人才获取科技资源,提高科技决策参与度。二是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三是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对此,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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