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eniepage.com 权衡财经 财经求实 权衡价值 www.geniepage.com Sun, 11 Apr 2021 13:42:19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4.16 //www.geniepage.com/wp-content/uploads/cropped-logo-1-32x32.jpg 中介机构 – 权衡财经 //www.geniepage.com 32 32 集中公布29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 证监会持续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www.geniepage.com/?p=7413 //www.geniepage.com/?p=7413#respond Thu, 08 Apr 2021 07:47:45 +0000 //www.geniepage.com/?p=7413

中国证监会网站6日集中公布29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涉及中山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金证券、东方证券和五矿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相关机构及其业务负责人被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多次强调“零容忍”,严惩“带病闯关”,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将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执法问责力度,以严监管倒逼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严惩“带病闯关”

    在29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中,涉及首发上市的违规行为最多,包括对发行人商业贿赂、相关方银行账户等情况核查不充分等。分析人士认为,监管部门此举将对“带病闯关”,企图蒙混过关的市场主体起到极大震慑作用。

    根据证监会网站信息,孙炎林、王栋在保荐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存在提交的申报材料存在财务数据前后不一致,披露口径出现明显差异;信息披露内容前后矛盾;未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擅自简化披露内容等问题。证监会对孙炎林、王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存在以下问题:对发行人商誉减值、关联交易、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对发行人转贷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证监会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赵鑫、王璟在担任世纪空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商誉减值、关联交易、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核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对发行人转贷事项发表专业意见。证监会对赵鑫、王璟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的措施。2019年10月,证监会对世纪空间发出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

    王志超、李栋一在担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商业贿赂、相关方银行账户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证监会对王志超、李栋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此外,之江生物、利元亨、森麒麟、宁武新材、信测标准等公司的保荐机构或保荐代表人等被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从严从重处罚,显示了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监管部门一直要求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看门人”作用,在注册制下,监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和要求更为严格。

    多名当事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因保荐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证监会对多位当事人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措施。

    其中,肖涛、曹海毅保荐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配股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证监会对肖涛、曹海毅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措施的决定。任家兴、陈雯保荐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证监会对任家兴、陈雯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的措施。

    此外,多名当事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其中,孙炜、朱玉峰在履行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程序,未按规定对所利用的会计师工作进行审慎核查,走访客户的方式不合理且流于形式等,证监会对孙炜、朱玉峰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李永昊在担任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财务顾问过程中,未对标的资产实控人在发行人实控人关联企业缴纳社保等异常情况保持必要的职业审慎并充分核查,未通过函证、访谈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证监会对李永昊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个月的措施。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表示,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介机构是整个资本市场的核心关键,中介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监管部门也要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从重处罚、追责。

    强化监管

    提升中介机构执业质量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作主旨演讲时指出,从目前情况看,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

    记者此前从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监管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则,逐步提升保荐业务监管的规范性、标准化水平。积极推进保荐机构执业标准体系的建设,重点考虑对尽职调查、信息披露、辅导验收等制度规则加以完善,细化执业标准,提高可操作性。逐步构建起全面覆盖、责任清晰、层级分明的执业规则体系,进一步研究明确各中介机构之间的责任边界。同时,也在考虑进一步研究优化发行定价、承销配售等相关制度。

    该人士介绍,针对“一查就撤”“带病闯关”“提前占坑”等市场关注的问题,监管部门会结合IPO申报项目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情况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坚决遏制这些乱象。此外,监管部门还在推动构建投行业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保荐业务全链条、质控全流程、公司治理全方位的跟踪评价,做到过程留痕,实时评价,结果公开,让市场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促进保荐机构主动归位尽责,切实把好“入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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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扩容随机抽查清单 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www.geniepage.com/?p=5629 //www.geniepage.com/?p=5629#respond Thu, 21 Jan 2021 01:21:05 +0000 //www.geniepage.com/?p=5629

证监会随机抽查清单扩容了。

    近期,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对抽查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据了解,该清单新增“首发企业检查”、“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检查”、“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从事证券基金服务业务检查”。与此同时,监管层还对部分抽查事项的比例进行修改,比如评级机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检查的抽查比例下限有所提高,下限从10%提高至20%。

    新增三项检查

    早在2015年11月,证监会就发布《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随机抽查工作自2016年全面开展。5年多之后,《清单》迎来首次修订。

    此次的主要修订为四方面,删除“私募基金管理人检查”,增加“首发企业检查”、“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检查”、“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从事证券基金服务业务检查”。另外,证监会还对部分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进行修改。

    具体来看,新增“首发企业检查”中,证监会主要抽查证券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有关情况。证监会将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将问题、风险导向和随机抽签相结合进行确定。随机抽签比例为5%,从频率来看,每年一次抽查。

    更重要的是,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评级机构在被纳入为检查对象后,证监会新增加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主要抽查律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情况,同样结合日常监管情况,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抽查比例为1%,抽查频次为每年一次。

    对于此次修订,北京一家头部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我们会拥抱监管,加强自律。”

    此外,证监会还新增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从事证券基金服务业务检查,主要检查服务业务质量,抽查比例为1%,抽查频次为每年一次。

    严监管倒逼

    中介机构要当好看门人

    业内人士普遍表示,监管层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要求越来越高。

    深圳一家中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过去部分律所“轻风控、重业务”,也有律所风控流于形式,“现在监管层对中介机构的要求整体收紧,处罚力度加大,法律要求也更高了。也就是说,不能光顾着冲业务规模而无视风险。”

    2020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案明确,对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确适用更高一档的刑期,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而在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相关律所未对重大事项变化进行关注核查,判决律所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2021年1月19日,证券时报记者依据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IPO在审项目(剔除注册成功及终止项目)进行统计,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项目数量排在第一,共有103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77单项目排名第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排名第三,有58单项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紧跟其后,有57单;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则排名第五,有52单。

    关于IPO项目中的律师费用,证券时报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对近一年(2020.1.20~2021.1.20)A股IPO项目进行统计,发现412个项目中律师费用中位数为426万。其中,科创板项目天合光能募集资金25亿,法律服务费用是近一年IPO项目中最高的,达到2200万,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爱美克募资近36亿,律师费用1678.79万,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东鹏控股募资16亿,律师费用1500.75万,律师事务所同样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在此次《清单》修订中,另一类中介机构的抽查比例也出现调整。根据证券时报记者梳理,评级机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检查的抽查比例下限有所提高,此前抽查比例为10%~30%,如今修订为20%~30%。

    2020年三季度,证监会债券部、地方证监局、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对7家评级机构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工作,发现评级业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评级项目质量控制不足等合规问题。

    而2020年底多个AAA评级债券爆雷事件,也引发市场对评级泡沫的抨击。此前有评级机构人士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发行人无法获得理想评级后更换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依赖给此类客户增加评级承揽业务,这也导致业务风险增加。2020年中纪委曾点名批评评级机构东方金诚两名高管,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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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监管压实“看门人”责任:年内向中介机构开具106份罚单 //www.geniepage.com/?p=2871 //www.geniepage.com/?p=2871#respond Wed, 14 Oct 2020 08:42:05 +0000 //www.geniepage.com/?p=2871

本报记者 包兴安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进一步压实了中介机构责任。《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证监会网站及其派出机构网站披露信息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0月13日),证监系统对会计师事务所、券商、资产评估机构三大中介机构合计开出106份罚单。其中,会计师事务所领罚单31份,券商领罚单68份,资产评估机构领7份罚单。罚单类型包括警示函、限制业务措施、责令改正措施等。

    10月1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共建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生态,归纳起来,外部环境有四个方面:政策环境、中介环境、舆论环境、文化环境。对中介环境,阎庆民表示,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推进过程中,更需要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压实职责、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也是成熟市场所遵循的。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推进过程中,中介机构责任更大。中介机构必须严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底线要求,从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营造资本市场透明、高效的环境。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介机构做好“看门人”,有助于构建起市场主体归位尽责、诚信自律的良性循环生态。对中介机构要压实责任,构筑一道“防火墙”,按照自律和尽职等要求,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督促规范。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也提出,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健全中介机构执业规则体系,明确上市公司与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边界,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相关中介机构要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相关部门和机构要配合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履职,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证监会进一步优化了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对优质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强化责任追究。

    陶金表示,对中介机构的分类监管,一方面要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及时发现、高效处置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分类监管应能够更好地指导中介机构建立全面的内控制度和互审查制度。

    郭一鸣认为,对中介机构的分类监管,既是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同时也是优化监管体系,推动中介机构规范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当然,在中介机构分类监管下,也有助于继续提升行业龙头的实力和竞争力,更好地体现优质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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